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
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:
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
(一)9月6日-10日,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提交论文评审申请,9月10日下午5点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评审申请。
(二)9月11日前,学院在系统审核评审申请,材料未完成或不满足评审要求的审核不通过。
二、送审学位论文提交时间
(一)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
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博士生、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,并保证检测结果为通过。
(二)送审学位论文提交
1.博士生:9月24日前下午5点前。
2.硕士生:10月10日下午5点前。
3.特别提醒: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尽早提交送审学位论文,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送审资格,其他时间不再安排论文检测和送审。
三、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
1.博士生:9月25日下午5点前。
2.硕士生:10月11日下午5点前。
四、学位论文送审
(一)博士学位论文
1.研究生院将于9月27日前统一安排送审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博士论文视为自动放弃送审资格,不再安排送审。
2.博士评审周期不少于40个工作日,论文送审期间不提供任何信息,评审结果返回后,学位科会第一时间通知学院并上传系统,未收到反馈结果即为专家评阅未结束,请耐心等待。
(二)硕士学位论文
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匿名评审。学院于10月18日前完成统一送审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硕士论文视为自动放弃送审资格,不再安排送审。
(三)评审结果
1.博士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,硕士评审结果由学院统一录入。
2.博士、硕士现行采信标准(含申请加送)如下:
(注:“申请加送”或“申请学院分委会重审”即为申请申诉。)
3.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,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(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,研究生院网页下载),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,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。分委会重审结果、加送结果为最终结论。
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“AAD”“ABD”或“ACC”的、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“CC”的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、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,可申请分委会重审,重审步骤和要求见以下说明;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“DA”或“DB”的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、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,可申请继续加送1份,不得修改论文,不得继续送审原评审专家。
分委会重审步骤和要求:
(1)分委会随机选取3位委员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重审,并给出重审意见。
(2)分委会召开会议,通报委员重审意见,分委会其他委员再次审议申请人的学位论文,并就是否同意其答辩进行投票表决。
(3)学院将投票结果反馈给导师和申请人,并上报研究生院。
五、科研成果审核
(一)科研成果提交时间:11月6日下午5点前。11月20日学院将《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》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位科备案。
(二)对于部分科研成果材料造假、材料提交不完整的研究生,一经发现核实,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本次申请学位的资格,延缓6个月再受理学位申请。
六、学位论文答辩
11月20日前,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。
七、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
(一)学历学位信息核对
11月20日-24日,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学历、学位信息核对,导出学位信息表,彩色打印并签名确认,交给答辩秘书。
(二)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
1.11月25日前各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,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。11月29日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材料。
2.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,必须组织对所有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预审,严把质量关,对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。
(三)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
12月下旬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,确定学位授予名单。
八、提交存档学位论文
(一)提交时间
电子版:2024年11月24日前,纸质版:2024年11月29日前。
九、其他事宜
1.请研究生、研究生导师、答辩秘书和学院学位负责人仔细阅读《博士、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流程》(详见链接:https://yjsy.scau.edu.cn/2024/0110/c235a365874/page.htm)。
2.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,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“学位工作”—“答辩与学位”下载,请勿拷贝他人文档,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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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4日